申论热点:强行给学生卸妆,到底是“为你好”还是不尊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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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背景链接】

近日,网友爆料某中学在开学入校期间,出现了一名提着水桶堵在校门口为女同学卸妆的男教师。视频显示,一群提着行李的女生排着队,等待这位男教师亲自卸妆。在擦完一个之后,男教师把毛巾放进身边的水桶里投一下,再继续擦拭下一个女学生的脸,边擦边说:“学生就要有学生的样子。”大多数女学生纷纷表示不情愿,试图捂着脸蒙混过关,但都被一旁拍视频者及时拦下并斥责着,不少素面朝天的女同学纷纷捂着脸不愿见人。


【综合分析】

在这次事件中,老师卸妆的方法非常简单粗暴,把毛巾用水沾湿,在女孩子的脸上揉搓几下,没擦干净就再来一次,在卸妆期间,老师按着女生的头,甚至拉着头发,动作非常粗野。

学校的初衷显然是好的,就像当事老师说的,学生就要有学生的样子。但这种做法却相当不妥当,这不像是教书育人的学校做出来的事,更像是劳改农场对犯人的行为。从法律角度来说,学校老师不是执法者,没有执法权,男老师在没有得到女生的同意,是不能对女生进行搜身,检查等行为。

某种意义上来说,男老师用不准入校来威胁女学生,来施行强制擦脸的权力,这是否也是违法行为?比如一个男的在街上摸一下女孩的脸,别人可以告你猥亵。作为老师,即使这种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,至少是不妥当的行为。也是需要尽量避免的,这个没有任何异议。


【相关问题】

一是地方偏远,教育水平低。此次事件的发生学校所在地方相对偏僻,经济较为落后,导致地方教育发展不到位,从而出现教育教学方式的偏颇问题,同时,有许多家长外出务工,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,他们学校有的班级留守儿童比例甚至可以达到90%。缺乏父母的教育、引导,孩子就容易在审美上、价值观上出现偏差。

二是学生规则意识不浓厚。在回应的过程中,校方表示,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,学校多次引导,都没取得太好的效果。这次这么做,主观意愿上也希望能改掉学生的不良习惯,可见,初中学生的化妆行为已经不是初犯,此次行为也是在多次警告无用下采取的一项不恰当措施,而学生无视校方规则,屡次犯,也是这件事情的源头。

三是学校老师行为细节失当。此次事件中,老师的行为较为粗鲁,更是一个男老师用不卫生的抹布进行的处罚,而事实上,作为官方媒体的人民日报,对学校老师的行为表示了力挺,其官方账号发表题为《老师提桶卸妆没毛病,呼唤惩戒教育切莫“吹毛求疵”》的文章。其中旗帜鲜明地表示:除了执纪老师可以改为女老师这个细节之外,学校并没有其他过错,可见此次事件中,老师维护校方规则并无问题,但方法细节上需要完善。


【相关对策】

一是学生加强规则意识,学习学生守则。在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。规范中第二条写得很清楚,“穿戴整洁、朴素大方,不烫发,不染发,不化妆,不佩戴首饰,男生不留长发;女生不穿高跟鞋。”遵照相关规范,中国几乎所有中学的校规里都有禁止学生化妆的条款。明白了这一点再来看这一事件,道理其实是清楚的:学生化妆进校园违反了校规,而当事老师则是在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,而只有学生有了规则意识,遵守日常行为规范,才能解决此类事件。

二是规范校方行为,采取更有效合理的方式维护秩序。既然老师是在对违规行为纠正,那么细节和纠正的手段则是争议的中心,中学生正处于对社会、对自身开始认识的阶段,特别是像这所学校所言,“更多的是留守儿童”,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榜样,即使当“春风化雨”“循循善诱”的温和手段失效时,也应该以尊重的心态、以正确的方式、以宣传教育的目的,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促使学生遵守规则。

三是提高教育水平,树立学生正确价值观。教育不光是学校的事情,此事对学生家长也是一个提醒:对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,理应保持关注,不能将所有问题抛给学校,家长对于学校方面的规范管理,更应该进行配合和监督,起到对孩子的教育教化作用;而国家对于经济欠发达的落后地区,尤其像此处大部分都是留守儿童的学校,更应该给予相应的关心和帮助,提高当地的教育水平和质量,让学生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 

【权威论述】

明确和落实老师的教育惩戒权不是为了好看,而是为了好用。

——《人民日报》

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,教师也要有教师的样子。兹事体大,不可不深思。

——《光明日报》


【高频金句】

1、 有权管与乱管不是一码事。需要厘清的一点是,“对孩子负责”的苦衷,不能成为胡来的借口;即使打着“为你好”的旗号,也要守好规则。

2、  学校除了传授孩子们知识外,另一个重要的目标是教育孩子遵纪守法,但这种行为教育出来的孩子是不会对规则敬畏的,他们敬畏的只会是权力。这和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完全背道而驰。


【案例拓展】

被迫喝下“颜料水”

2000年6月7日上午,柳州市29中附小老师王某在给本校六(三)班上第三节课前,发现自己放在过道的开水被学生"故意"倒入美术颜料。在课堂上质询"肇事者"而无人出声的情况下,王某采取"株连"追究方式,把颜料污物倒入半桶凉开水,由班长带头,台下其他同学轮流上来舀这略带异味的"颜料水"喝下去。

此次事件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与身体健康,从这样的惩罚可以看出,师生关系之间存在巨大的隔阂,这样的惩罚行为让孩子感到十分恐惧与委屈,甚至会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成绩,而采取“株连”的追究方式,更看出老师教育方法的匮乏以及冲动,没能为孩子设身处地的着想以及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。

因忘交作业而被打耳光

13岁的范玲玲在某小学学习。2002年9月下旬的一天,上数学课时,数学教师赵某在课堂上向范玲玲要数学作业,因范站在座位上未动,赵老师便又重复喊了一声,让范玲玲把作业交上来。但赵老师看到范玲玲还没有做完作业时,一气之下就把作业摔到地上,并对其来回推搡,接着又照范玲玲同学的脸上打了几耳光。当时,范感到头晕眼黑,第二天开始出现高烧症状,接着出现恶心、头疼、头晕、呕吐、不能走路、屙床尿床,神志不清等症状,后经司法技术鉴定为阻塞性脑积水。

作业未能完成是学生中经常发生的一件事情,但老师便采取暴力方式对待,导致学生病发,老师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固然重要,但采取体罚这样不恰当的方式给学生的身心都带来了巨大影响,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。


【时评文章】

强行给学生卸妆:教师也该有教师的样子

据荔枝新闻报道,近日有网友爆料,贵州某地一中学老师提水桶在校门口给女生卸妆。视频显示,一群提着行李的女生排着队,等待这名男教师卸妆。擦完一个之后,男教师把毛巾放进身边的水桶里浸一下,再继续擦拭下一个女学生的脸,边擦边说“学生就要有学生的样子”。大多数女学生不情愿,试图捂着脸蒙混过关,但都被一旁拍视频者拦下并斥责。

视频很短,但颇具冲击力,许多网友的第一观感是:都什么年代了,还这么对待学生?

“学生就要有学生的样子”,这名男教师如此指责学生。但反观该教师的做法,也应该问一句:这样的行为,哪有教师的样子?大庭广众之下强行卸妆,更容易激发学生们的逆反心理,使其对学校产生抵触情绪。陶行知先生有言: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。”对待学生的问题使用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,如何为范?

仅就视频中显示的做法来说,虽说“男女授受不亲”的时代早已过去了,但这不等于男教师就可以直接上手给女学生卸妆。如果必须要卸,是否也应该考虑找一个相对隐蔽的地方,让女学生自行卸妆,或女教师参与?在公开场合,让男教师作出这种有失分寸感的行为,终究是不可取的。

同时,用水桶中的水给学生卸妆,还存在一定的卫生隐患。一桶水一个抹布反复使用,且不说卸妆作用十分有限,如果有学生患了流感、红眼病、痤疮之类的传染性疾病,更存在交叉感染的可能性。真出现问题,谁来担责?

最新报道显示,涉事中学确认此事属实,同时解释称,学校所在地经济条件比较落后,学生绝大部分为留守儿童,缺少家庭引导,很多女学生喜欢化浓妆。此前学校已多次禁止初中生化浓妆,效果并不好,这次方法可能有点过,但是为了对孩子负责。

如此来看,学校并非全然不了解这种管理方式的弊端,只是再三禁止、规劝无效之下的无奈之举。事实上,无论染发还是化妆,确实都不是学生阶段应该尝试的行为。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明确要求“不烫发,不染发,不化妆,不佩戴首饰”,学校和老师也有权利对此进行规束。

但是,有权管与乱管不是一码事。需要厘清的一点是,“对孩子负责”的苦衷,不能成为胡来的借口;即使打着“为你好”的旗号,也要守好规则。有规则才有秩序,不能采用了令人不适的暴力手段还理所当然。悲哀的是,在一些基层,这种教师并不少见。他们也许并非传统意义上的“恶人”,却在教学中采取了不合适的态度,看不惯学生的言行就吹胡子瞪眼,甚至做出更加过激的行为。

应该认识到,中学生正处于对社会、对自身开始认识的阶段,特别是像这所学校所言,“更多的是留守儿童”,学校和老师更应该以尊重的心态、以正确的方式、以宣传教育的目的,促使学生遵守规则。此事对学生家长也是一个提醒:对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,理应保持关注,不能将所有问题抛给学校;对于学校方面的规范管理,更应该进行配合和监督。

说到底,教师管理学生有其良苦用心,但好心办坏事,难免引发质疑。如果该校换一种相对能让学生接受的方式,效果或许会更好,也不会违背管理本身的正当性。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,教师也要有教师的样子。兹事体大,不可不深思。(来源:人民网 作者:王石山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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